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所公布的,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当中,明确指出,工作单位和个人协商一致,不缴纳社保的行为是属于无效的行为,并且,作为法院在审理争议案件的过程中是不予支持的,这也就意味着从9月1日起,所谓的这种协商不缴纳社保的行为正式无效了,那么换言之,从9月1日起作为用工企业来讲,就应该依法正常的为员工缴纳社保可靠的股票配资平台,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9月1日社保新规正式实施以后,如果单位不缴纳社保,会面临怎么样的后果呢?我们来一起分析一下。
首先,会付出补缴社保费用的代价
如果员工提出这种补缴的权益,那么作为用工企业来讲,就应该无条件的去完成,当然有些人想了补交也可以,我愿意承担,但实际上,如果你没有按照正常的时间来完成缴纳,而是以补交的形式来缴纳,这里面又牵扯一个问题,你除了正常承担的社保应交的费用以外,还要承担社保滞纳金的费用,而这个滞纳金的费用,是根据你缴费欠缴的长短来确定的。
很显然不按照正常的时间去缴纳社保,如果今后要追溯补交社保,作为用工单位来讲,所付出的代价将变得更高,因为滞纳金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它是按照时间的每日万分之五来计算,如果说欠交的时间越长,作为用工企业所付出的成本也就会更大,所以这样的做法实际上是得不偿失的。
其次,还可能面临经济赔偿的风险
在最高法的解释当中也明确指出了不但可能需要补交社保,而且企业还需要支付员工在职期间的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实际上跟这个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有些类似的,也就是说每工作一年可以享受到一个月的全额工资,而对于我们工作年限比较长的一些员工来讲,比如说工作年满5年以上甚至10年以上,那么所能够赔付的标准就会变得更高。
很显然,不但是要付出补缴的这样的一个义务,同时还要面临高额的经济赔偿,而且还要付出滞纳金,对于用工企业来讲,这完全是得不偿失的,所以说面临的这些问题完全是不容忽视的,作为员工来讲,他可能利用法律的武器来依法来维权,最终可能也会有效的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说用工企业,是不能够违规不缴纳社保的行为出现了。
最后,对社保基金的影响还是比较深远
如果今后全员缴纳社保,那么这个社保基金的池子将会变得更加的稳固,其实强制企业单位缴纳社保,意味着今后社保的基金将会更加的充实,更重要的一点是能够保证我们社保基金长久平稳的运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对于我们已经退休人员能够按时足额,保障发放养老金的待遇也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所以全员缴纳社保,实际上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里程碑和举措,我们作为个人来说,不应当轻易的去放弃缴纳社保,因为放弃缴纳社保对个人也没有任何好处,将来也就不能够享受养老金了,再加之,既然有这么多的规定来保护我们个人的依法权益,所以说就应该正常的来缴纳社保了。
综上所述
2025年9月起社保新规实施,也就是说关于我们社保缴纳的问题,要强制所谓的工作单位正常来缴纳了,在此之前如果说你没有享受过社保缴纳的人群,那么从今年的9月份,企业都能够依法来享受到相应的社保缴纳,对于个人来说也是一个最基本有效的权益保障,因为不单单是能够享受到职工养老保险的待遇,还能够享受到职工医疗保险的待遇,将来在看病就医的过程中,那么也是非常的关键和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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